□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韓宇
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了《遼寧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從防治主體責任、監測預報機制、檢疫監督管理、松材線蟲病防治措施、聯防聯治工作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其中,專門對松材線蟲病防治作出規定,要求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由省、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保護和防治實際劃定為林業有害生物重點預防區,禁止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其他攜帶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林業植物及其制品調入重點預防區。
明確防治主體責任
遼寧省是林業有害生物多發省份,全省林業有害生物年均發生面積達900萬畝以上,發生種類70余種,其中發生面積超過5萬畝的有20種,超過10萬畝的有14種。特別是松材線蟲、美國白蛾等外來有害生物傳入遼寧省后,植物疫情防控形勢尤為嚴峻。為適應防治形勢的新變化,亟須制定地方性法規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法治支撐。
為了推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明確防治主體責任,《條例》就公共管理職責和林業經營者主體責任作出規定。其中明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其所屬的林業防治檢疫機構負責執行林業植物檢疫任務,為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及林業植物檢疫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發生林業有害生物危害時,林業經營者應當及時做好除治工作;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時,由屬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除治。
強化預警檢疫監管
關于完善監測預報機制方面,為了增強林業有害生物預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早預警、早行動”,《條例》就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專項調查、科學布局監測站點、發布預警預報信息等作出規定,進一步完善新發疫情報告程序,強化預警預報信息管理。
《條例》規定對新發現的檢疫性、暴發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查明情況,及時報本級人民政府,并逐級報省和國家林業主管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漏報。建立健全林業有害生物預警預報制度,根據林業有害生物監測結果,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林業有害生物預警預報信息,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針對履行防治職責、預警預報等環節違法行為相應設置了法律責任。
為了強化檢疫監督管理,防止檢疫性、暴發性和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擴散蔓延,《條例》就加強調運環節檢疫、嚴格境外進口檢疫,設立臨時檢疫檢查站以及加強監管平臺建設等作出規定。其中要求,應施檢疫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運出發生疫情的縣行政區域的,或者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調運之前的,應當申請調運檢疫。從境外進口的應施檢疫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再次調運出省時,存放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可以憑原檢疫單證換發植物檢疫證書,不再實施檢疫;存放時間超過一個月,或者雖未超過一個月但存放地疫情比較嚴重、可能染疫的,應當實施檢疫。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重大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疫區、重點預防區和疫情管控區域設立臨時檢疫檢查站。省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管平臺建設,建立檢疫追溯信息系統,實行檢疫標識管理。
防治林業有害生物
值得一提的是,與美國白蛾、松毛蟲、紅脂大小蠹、楊干象和日本松干蚧等林業有害生物相比,松材線蟲病害對林木的危害最大,被稱為松科林木“癌癥”。結合松材線蟲病害特點,《條例》專門對松材線蟲病防治作出了規定。
首先是劃定重點預防區。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由省、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保護和防治實際劃定為林業有害生物重點預防區,禁止將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其他攜帶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林業植物及其制品調入重點預防區。
其次是嚴格松木材料使用環節檢疫監督。工程建設單位采購含有松木材料的物品的,應當要求供貨單位依法提供植物檢疫證書,并建立木質包裝材料調進、使用管理臺賬;施工結束后,應當及時回收或者銷毀用畢的松木材料,不得隨意棄置。
再次是科學設置疫木采伐審批手續。經林業防治檢疫機構技術鑒定,對可能導致疫情擴散蔓延或者失去防治價值的林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伐除并實施除害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因除治突發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等緊急情況需要采伐林木的,經林業防治檢疫機構確認并報林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先行采伐,再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最后是阻斷媒介昆蟲傳播。松科植物經營者、管理者應當開展松材線蟲病媒介昆蟲防治,從事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的企業應當在每年冬春媒介昆蟲非羽化期內完成對疫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處理工作。
此外,《條例》還要求建立聯防聯治工作機制,其中明確,對于跨行政區域危害嚴重的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毗鄰地區的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共同做好聯防區域的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